人工智能时代的著作权:AI生成作品的权利归属
当AI创作时,谁是作者?欧盟AI法案、匈牙利著作权法以及AI生成图像、文本和音乐的著作权保护边界——2026年法律实务分析。
Dr. Nagy Ildikó
著作权法是保护智力创作成果最悠久、最精密的法律领域之一。在这一以保护人类创造力为基石的理论体系中,人工智能(AI)介入创作过程所引发的问题,传统法律原则仅能提供部分解答。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EU) 2024/1689号条例(以下简称AI法案)关于通用AI模型的规定自2025年8月2日起适用,而针对高风险系统的要求将于2026年8月2日全面生效。这一规制转折点正在从根本上重塑著作权法领域的预期。
著作权保护的要件与AI创作物
匈牙利法上的人类创作者要件
依据1999年第LXXVI号《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Szjt.)第1条第(1)至(3)款,著作权保护延及一切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条件是该作品具有个性化的独创性特征。匈牙利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一致认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在概念上内含人类智力活动这一要素:著作权保护仅能与自然人的创作活动相关联。
由此教义学前提可直接推导出:AI系统自主生成的产出物——即在无实质性人类介入、无创作性判断和创造性控制的情况下产生的结果——不享有著作权保护。这并不意味着此类作品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因为公有领域概念指的是保护期限已届满的作品),而是自始(ab ovo)不产生著作权保护——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该产出物,但无人就其取得排他性权利。
AI作为工具:“混合创作物”问题
至2026年,司法实践和法学文献已发展出评判AI辅助创作的更为细致的框架。关键问题在于人类对创作过程施加了何种程度的创造性控制:
- 单纯提供提示词(例如”画一幅日落风景画”):此种程度的指令不足以体现足够的个性化独创性智力活动,从而使结果享有著作权保护。决定构图、色彩运用和细节的是AI的自主判断。
- 迭代式创造性控制(详细、多步骤的提示词输入;对结果进行手动筛选、修改、组合和后期处理):当创作者的活动深度渗透最终成果,以至于其个性得以反映时,该作品可以作为混合创作物享有著作权保护。在此情形下,作者是人类,而AI仅为工具——正如相机之于摄影师。
重要提示: 作者身份的认定始终属于个案评判事项。不存在关于多少提示词或何种程度的介入即产生著作权保护的机械性规则——法院评估的是整体面貌。
训练数据与著作权保护
文本和数据挖掘(TDM)规则
AI模型开发的著作权维度并不限于对输出(output)的评判——至少同等重要的问题是训练数据(input)使用的合法性。数字单一市场指令(DSM指令,2019/790/EU)第3至4条规定了文本和数据挖掘(TDM)例外。
DSM指令第4条允许权利人明确保留(拒绝,opt-out)其作品被用于机器学习的权利。2026年,AI法案的透明度义务[第53条第(1)款c)项及d)项]强化了这一保护:
- 通用AI模型的提供者须发布详细摘要,说明用于训练模型的内容。
- 须证明该使用未侵犯权利人的异议权。
- 无视权利人的保留权构成著作权侵权,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实务意义: 对于视觉艺术家、摄影师、作家和作曲家而言,在其作品或元数据中以机器可读格式标注TDM异议(例如在网站的
robots.txt文件中或通过著作权法规定的声明)至关重要。若未予标注,可能适用默示同意的推定。
水印和标注义务
AI法案第50条对AI系统的提供者和部署者施加透明度义务:
- 使用深度伪造(deep fake)技术创建的图像、音频或视频内容须明确标注为AI生成内容。
- 就文本内容而言,当内容以向公众提供公共利益事项信息为目的发布时,同样适用标注义务。
- 内容须包含机器可读的数字水印(watermark),以便事后识别。
不遵守相关规定将引发多重法律后果:
- 行政罚款: 违反AI法案的行为可被处以全球年营业额最高3%的罚款。
- 著作权主张的丧失: 隐瞒AI参与并自称为作者的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可基于恶意驳回确认作者身份的诉讼请求。
-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隐瞒行为亦可依据Ptk.第6:519条(一般侵权责任)成立损害赔偿责任——当第三方(例如作品的委托方)若知晓AI来源便不会签订合同时。
AI生成作品的商业利用:实务问题
AI生成作品在商业环境中的运用提出了诸多实务问题:
- 营销材料、标识、插图: 企业使用AI生成内容时,须记录其来源和使用的法律依据。企业须评估是否拟就该内容主张著作权保护,以及人类创意贡献的程度是否足以支撑这一主张。
- 软件代码: AI编写的程序代码适用相同标准。纯粹由AI生成的代码不享有著作权保护;但经开发者实质性改编和补充的代码则可享有保护。
- 合同安排: 涉及AI生成内容的使用合同须明确约定AI的角色、著作权归属问题以及责任分配。
总结与实务建议
2026年人工智能与著作权的交汇点由以下原则界定:
- 无人类创作者即无著作权保护。 AI的自主产出物不受保护。
- 创造性控制的程度具有决定性意义。 反映个性的迭代式人类参与可成为著作权保护的依据。
- 训练数据的使用并非法律空白地带。 权利人的异议权须予以尊重,开发者须证明使用的合法性。
- 水印和标注属于强制性要求。 违反可能导致罚款、权利丧失和损害赔偿责任。
- 合同安排不可或缺。 使用AI生成内容时,须在合同中明确设定法律关系。
鉴于上述著作权问题的复杂性,我们建议在创作、使用或商业化利用AI生成内容之前,寻求知识产权专业咨询。我们的事务所随时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