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按钮与网店的新义务
根据45/2014号政府令的消费者撤回权规定、网上购物中适用的退货按钮以及数字市场的新义务。
Dr. Nagy Ildikó
引言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消费者保护法规也在不断完善。45/2014. (II. 26.)政府令是关于远程和营业场所外订立合同的国内法律,转化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1/83/EU指令,对网店运营具有根本重要性。2026年的修订特别强调引入所谓的退货按钮(withdrawal button)以及数字市场的强化责任。
撤回权的概念和目的
法律背景
消费者享有的撤回权在45/2014号政府令第20条中予以规定。据此,消费者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商品买卖情况下自收货之日起十四日内无需说明理由撤回合同。该规定基于这样的认识:在远程合同中,消费者在购买前无法直接检查产品,因此需要特殊保护。
撤回权的目的因此是确保消费者享有在传统实体店购物时自然拥有的机会:检查产品和重新审视购买决定。
撤回期限的计算
计算撤回期限时须考虑45/2014号政府令第20条第(2)款规定的详细规则:
- 商品买卖的情况:自消费者或消费者指定的第三人(非承运人)收货之日起14天
- 订购多件商品的情况:自最后一件商品收货之日起14天
- 定期商品配送的情况:自首次收货之日起14天
- 提供服务的合同: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4天
退货按钮——新的监管解决方案
监管背景
欧盟通过采纳2019/2161指令(所谓的Omnibus指令)加强了消费者在线维权的可能性。匈牙利立法者通过修订45/2014号政府令转化了该指令,其中规定了退货按钮的引入。
退货按钮的概念和技术要求
退货按钮是放置在网店界面显眼位置的交互式界面元素(按钮),消费者可通过它一键发起撤回程序。退货按钮的技术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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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清晰:按钮必须明确包含”撤回合同”或等效文字。仅有”退货”或”取消”等通用标签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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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于访问:按钮必须从消费者账户或订单详情页面直接可达,最多两次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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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确认:通过按钮提交撤回声明时,网店有义务立即,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确认收到撤回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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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久介质上记录:网店有义务将撤回声明记录在持久介质上,并使消费者可以访问。
企业在退货按钮方面的义务
根据45/2014号政府令修订后的第22条,企业有义务:
- 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少到14天撤回期限届满时,使退货按钮可用
- 接受通过按钮以消费者选择的语言提交的撤回声明
- 在收到撤回声明之日起十四日内完成因撤回应退还的款项
数字市场的强化责任
数字市场的概念
根据2022年第XLVII号法律(关于数字市场的法律)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EU) 2022/2065条例(《数字服务法》,DSA),数字市场是指不以平台自身成为合同当事方的方式,允许消费者与企业之间订立合同的在线平台。
信息义务
数字市场运营商根据45/2014号政府令修订后的第11/A条,有义务在合同订立前明确告知消费者:
- 合同对方是谁:企业还是个人。这很重要,因为如果合同对方是个人,消费者保护规定(包括撤回权)不适用。
- 撤回权的存在或排除:如果合同对方是企业,市场必须告知消费者其撤回权及行使方式。
- 瑕疵担保和保证权利的安排:市场必须告知向谁以及如何主张瑕疵担保和保证权利。
搜索排名的透明度
根据2019/2161指令的转化,数字市场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决定搜索结果排名的主要参数。特别重要的是,如果搜索结果是付费广告或优先展示的结果,必须向消费者明确标示。
撤回权的限制和例外
45/2014号政府令第29条规定的例外
撤回权并非无限。法规穷尽式列举了消费者不能行使撤回权的情形。最重要的例外:
- 定制生产:根据消费者明确要求或按消费者个人需求定制的产品
- 易腐产品:因健康保护或卫生原因在交付后拆封不能退回的密封包装产品
- 数字内容:以非有形介质方式提供的数字内容,如果履行已在消费者事先明确同意下开始,且消费者已知悉其因此失去撤回权
- 服务完全履行:如果服务提供已在消费者事先明确同意下开始,且企业已完全履行服务
- 混合产品:因其性质在交付后与其他产品不可分离地混合的产品
撤回时消费者的义务
行使撤回权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不承担任何义务。根据45/2014号政府令第24条,消费者有义务:
- 在通知撤回声明之日起十四日内退回或交还产品给企业
- 承担退回产品的直接费用,除非企业承诺承担该费用或未告知消费者该义务
消费者对超出确定产品性质、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使用范围而造成的价值减少承担责任,除非企业未履行关于撤回权的告知义务。
网上购物适用的信息义务
确认订单前的告知
根据45/2014号政府令第15条,企业有义务在确认订单前以清晰且显眼的方式告知消费者:
- 产品的主要特性
- 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 产品的总价格,包括税费和其他费用
- 支付、配送和履行条件
- 行使撤回权的条件
”附有支付义务的订单”按钮
45/2014号政府令第16条规定,用于确认订单的按钮必须明确表示订单附有支付义务。如企业不履行此义务,消费者不受合同约束。
制裁和法律后果
消费者保护罚款
根据1997年第CLV号消费者保护法(Fgytv.),消费者保护机关可对违反电商信息义务或妨碍行使撤回权的企业处以消费者保护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法严重程度可达数百万福林。
不正当商业行为
根据2008年第XLVII号法律(关于禁止对消费者的不正当商业行为),如果企业以误导方式告知消费者撤回权,或设置障碍阻止消费者行使权利,可构成不正当商业行为。
总结和实务建议
退货按钮的引入和数字市场的强化责任标志着消费者在线维权能力的重大进步。建议网店运营商:
- 根据现行法律变更审查一般交易条件(ÁSZF)和撤回须知
- 按照技术要求在网店界面实施退货按钮
- 为数字市场相关的新信息义务做好准备
- 确保购买流程每个步骤都向消费者提供适当信息
建议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利,特别是在网上购物时有意识地利用撤回权提供的可能性。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个别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